起步价格 | ¥¥550起起 |
出行天数 | 二日游 |
出发城市 | 成都 |
往返交通 | 旅游大巴 |
线路方式 | 行程线路跟团推荐/热门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2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 |||||||||||||||||||||||
|
|
预订须知: 【儿童说明】 儿童(2-12 周岁)价格包含:占 床 儿童--包含 12 周岁以上,价格同成人一样(须持有效学生证件进入景区);不占床儿童--价格只含当地非景区内旅游巴士车位,其余费用均当地自理;120CM 及以上同成人(须持有效学生证件进入景区)。 【证件说明】: 请您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以及随行人员的身份证件及姓名,行程中也请您随身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国内游客:身份证、军官证,国际游客:护照),住宿及景区同样出示证件!敬请配合旅行社工作!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手续而造成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免责说明】: 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 【退团说明】: 游客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本次旅游,可在出发前换人参团,在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如果确认退团,游客须承担大小交通损失费,出发前 7 天内要求退团,还须赔偿旅行社业务预订损失费。如出发前 3 天内退团,按照团款的 90%损失费赔偿给旅行社;出发后如中途取消,所有团款不退。 【门票说明 】 : 本产品已将相关景点进行优惠打包,因此不再重复享受优惠(包含自动放弃);1.2 米以下儿童免门票,但需大人带领进入景区。 【住宿说明】: 此线路沿线住宿硬件和软件条件都有限,请不要以城市的标准来衡量,敬请谅解!行程中提到的酒店名称,为经济舒适型住宿,是非国家旅游局授牌的星级酒店,仅指旅行社行业内部评称,特别告知! 【餐饮说明】: 当地饮食与游客饮食习惯有一定的差异,且当地餐饮条件相当有限,请做好心理准备,旅行社已尽心安排特色菜品,希望能合你的味口,建议您自备榨菜,香辣酱等合适自己品味的佐料;为了保证顺利用餐,行程中所有用餐均为提前预定,如若你在行程中取消用餐,费用一律不退;因路途遥远,有可能不能按时用餐,请带好巧克力、饼干等干粮。 【用车说明】: 行程内用车为旅游公交交通巴士,因延线有行车公里数限制或部分路段维修,易发生堵车,发车时间均较早,行程内标注出发及行车时间均为预计,具体情况略有不同;为保证车辆制动性能,行车延途均需停车加水;行程内所有自由活动期间及行程外均不含用车。请予以理解。四川旅游车均按每人一正座提前一天定车,根据同团人数安排车型,空调限时开放(主要争对坡路上行中为保证动力,无法开放);保证一人一座,不提供座次要求;若因大交通(如:航班、火车等)延误、取消、造成无法按时参加我社旅游出团计划者,需向我社交已经产生的旅游车位损失费及行程及合同约定的其它已产生费用。 由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执行。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以保险公司最终解释、裁定为准。 【购物和自费游览活动说明】: ①本行程内有有一个购特店,部份景区内和沿途停留的站点附近均可能会有纪念品售卖点,法物流通处,红景天及御寒衣服等售卖点,沿途休息站(加水点,厕所)小卖部不属于购物店范围。当地居民贩卖纪念品、土特产,非我社提供服务,请谨慎购买,以免上当。②本行程导游会推荐自费,景区或自费娱乐项目,景区配套自费设施游客自愿选择,景区有价格向游客明示。如有强迫消费的现象发生,请游客拨打质量监督电话。 【健康说明】: 本次长途旅行,时间长、温差大、部分地区海拔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游客在充分了解旅途的辛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下,确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后方可报名参团。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公司责任险和意外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 【安全说明】: ①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务,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②景区所在地区为藏羌等少数民族聚居区,在旅游中请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民俗风情;为了您的安全,请入夜后避免单独出行,个别思想开放者请不要在景区有所作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重大损失!自由活动期间,请注意保护自身人生安全及财物安全,过马路请小心; ③沿途停车加水或上厕所等任何一个停留地点,请你上下车注意脚下、头顶及周边安全,不要在汽车道公路边崖边活动停留,沿途上厕所大部份都有当地人收费,请主动付费,不要与当地人发生无谓的争吵; 【未成年人保护说明】: 旅行社不接受未满十八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单独参团。未成年人必须有成年人陪伴方可参团,一起报名参团的成人即为其参团过程中的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工作。【甲方代表与合同变更说明】:甲方(即旅游者)签订合同的代表必须征得合同内所有游客的同意,方可代表甲方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也必须由合同签订人携带合同到旅行社进行变更。 【气候说明 】 : 此线路为高山气候,要有足够的御寒衣物,需准备长袖衣裤、羊毛衫、夹克衫。即使是夏季也早晚凉、中午热,因此要注意保暖,特别预防感冒和上呼吸道感染。景区日照强,紫外线强。大多数游客没有高原反应,部分游客可能有轻微高原反应,请自备抗高原反应的药物或氧气。 【特别约定说明】: ① 行程中发生纠纷,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下)车(机、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否则, 除承担给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 , 还要承担旅游费用 20-30%的违约金。②游客投诉以在旅游途中填写的《行程满意度调查表或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表》为准,请团友认真填写;在行程中,如对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及时与带团导游沟通或直接反馈回旅行社。③请您仔细阅读行程及游客须知,如有异议,请在签订本次行程计划合约前提 出,协议一旦签订,旅行社即按行程内容安排接待,如若您没有按相关注意事项执行,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及相关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
温馨提示: 藏民的卫生生活习惯都与汉族有所不同,湿纸巾、个人卫生用品,提前要带足这些东西。适量饮用酥油茶、奶制品、红景天等饮料可增强对高原气候的适应能力,饮食宜有节制,不可暴饮暴食,以免增加肠胃负担,身份证、护照(外籍人士)、银行卡(农行/建行/邮政储蓄)、信用卡、现金等(现金不要带太多);背包、腰包(放随身重要物品),防水雨具;防寒服,旅游鞋(最好是防水旅游鞋),排汗保暖内衣,换洗内衣裤若干,厚棉袜若干,防晒霜(50SPFPA+以上)、太阳镜、太阳帽、润肤霜、唇膏;感冒药、肠胃药、阿斯匹林、安定、头痛粉等物品;全球通手机、相机、充电器、备用电池(充电设备多的,最好准备一个轻便的多用插线板,免得大家抢插座)。进入藏区,请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如若你自由活动期间在附近逛街商店或小卖点,请不要讨价还价后而不购买,请不要与当地人争吵及发生冲突,夜间请不要自行外出,需要帮助请及时与随团导游或旅行社联系。 |
行程小贴士: 请在此输入内容 |
预订常见问题
|
付款和发票
|
签署旅游合同
|
其他事项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6-2017 成都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青羊分社
本网站部分图片由中国著名摄影家高屯子先生提供
本网站部份照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本站联系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金凤路17号
电话86-28-68866435 68866436 68866437 手机:13881861812 15390067959
E-mail:446352297@qq.com 蜀ICP备12022521号-1 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4942号 交换链接QQ:446352297
经营许可证:L-SC-DJ00044 营业执照:91510100551099254B
成都市旅游投诉电话:028-96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