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定金是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定金支付者享有已报名的旅游线路可以如期出行,所确定的价格及旅游标准不能随意变动。不提前支付定金者,到达后参加旅游,但您的报名得不到保障,只有在还有名额的情况下,我们与您签定由四川省旅游局统一制定的《旅游合同》,然后支付团费。如果没有名额,就只能推迟或改走其它有名额的旅游线路。
1、汇定金时请务必将帐号、名称、银行等书写清楚、正确,若有失误,造成定金不能到帐,则预订作废。 2、定金支付标准:汽车团最低300元/人起,飞机团最低500元/人起,独立包团支付定金应不低于总团费的30%。 3、定金汇出后,请务必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即时通知我们,以便查帐,若未能及时通知,我们只能以定金未按时汇出为由,自然取消您的预订。 4、请务必在指定的时间之前汇出定金,若超过指定时间汇出,则以前承诺的价格、车位、机位等会自动取消,将按最新的价格重新进行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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