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方邀请人提供: |
1 | (含<身元保证书>, <邀请名薄>, <招聘理由书>, <滞在预定表>),原件1份。身元保证书上保证人须有邀请方公司公章和代表取缔役或社长个人印章,二者缺一不可。<滞在日程表>包括旅店、地址、联系人和电话(要求详细)。 |
2 | 《现在事项全部证明书》原件1份;或者如是上市公司的,可提供最新一期上市四季报表,传真件即可;或者对外公司的正式宣传资料。如系日本大学教授邀请,需提供该教授的在职证明原件。 |
3 | 如赴日参加国际会议、展览、比赛等还需提供其简介书或宣传册 |
申请人提供: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护照须本人签名。须半年以上的有效期。(如是四川省以外办理的护照,请附上暂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
2 | 2寸浅底彩照1张(三个月内) |
3 | 申请表1份本人自填;申请表末尾必须本人签名。 |
4 | 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审查后当场退还)及复印件2份;单位性质不是企业法人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合资及外商独资企业须提交《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复印件》。 |
5 | 公司职员需公司出具加盖公章的《在职证明书》原件1份.(抬头纸格式,请按照正规文件格式出具,如:纸上有公司抬头(名字),下方有公司详细地址及电话;如公司没有此类正规抬头纸,可以自己用电脑设计打印。) 证明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在公司任职期间及职务。 1.赴日公司如有合同、代理授权书或证、进出口报关单都须提交。 2、凡在川工作持外省因私护照者,须出具在川(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暂住证。 3、签证时间为7-8个工作日(在材料无任何问题的情况下;如遇需补材料,从材料补进领馆起顺延一周。) 4、同意函内容:政府机关或者国有企业人员(医院,学校)(注:原则上必须持因公护照),如持因私护照赴日,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本单位出具同意函并说明持因私护照赴日原因,报四川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批准,即同意持因私护照出国并承担申请者因为持因私护照可能产生的后果。 5、每个申请人请提供名片一张。 |
备注: 1.办理时间,材料进馆后5-7个工作日。 2.有效期3个月,成都领区范围:四川。 3.日本领事馆要求所有送签的签证材料必须以材料发出之日算起的三个月以内的才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