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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探亲访友签证资料

申请人提供:

1

申请表(需申请人本人填写并签字)

2

护照原件

3

暂住证及复印件

4

亲属关系公证书(申请探亲时提交)

5

申请人与邀请人以及身元保证人之间关系的照片、信件及详细材料(申请访友时提交)

6

户口本所有复印件

7

身份证复印件

邀请人提供:

1

招聘理由书

2

滞在预定表

日方身元保证人提供:

(注)邀请人以“留学”的在留资格现居留于日本,并由该留学生所在学校的 常任教授或副教授作身元保证人时,以下材料中,只需身元保证书和 在职证明书。

(注)邀请人为日本国国费留学生时,除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外,请提交 国费外国人留学生证明书或奖学金受给证明书或入学许可书(记载国费 留学生身份、奖学金支付期间、奖学金金额、大学内的所属部门、在学 资格)中的任何一种资料。此时不用提交身元保证书。

1

A.身元保证人为日本人时;
B.身元保证书;
(注)身元保证人或邀请人与签证申请人有姻戚关系时,如附户籍誊本则更便于审查;
C.表明身元保证能力的材料(下列材料中之一);
D.市区町村长发行的最新的课税(或纳税)证明书;
E.税务部门发行的纳税证明书(样式2)或有税务部门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
(注)均必须记载有年总收入的金额,不可使用源泉征收票;
F.住民票誊本(需注明全部事项,发行后3个月以内);
G.在职证明书或营业执照等证明工作情况的文件。

2

身元保证人为外国人时
外国人作身元保证人时,原则上应具有以下任何一种在留资格并现居住 在日本。
a)“外交”、“公用”、“永住者”
(注)被抚养者除外。
b)“教授”、“艺术”、“研究”、“宗教”、“报道”“投资·经营”、 “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 “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技能”“日本人的配偶者等”、 “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定住者”
(注1)身元保证人必须是现居日本,在留期间为“3年”的人员。
(注2)如果身元保证人是“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定住者”时,被抚养者除外。
应提供资料:
[1]身元保证书;
[2]表明身元保证能力的材料(下列材料中之一);
a市区町村长发行的最新课税(或纳税)证明书;
b税务部门发行的纳税证明书(样式2)或有税务部门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
(注)均必须记载有年总收入的金额,不可使用源泉征收票;
[3]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外国人登记地的市区町村长发行后3个月以内);
[4]在职证明书或营业执照等证明工作情况的文件。

有关邀请人的资料(有关邀请人的资料(只限邀请人和身元保证人不是同一人时提交)

1

邀请人为日本人时(例如:无业人员请他人作身元保证人时)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1]住民票誊本(需注明全部事项,发行后3个月以内);
[2]在职证明书或营业执照等说明工作情况的文件;
[3]户籍誊本。

2

邀请人为外国人时(例如:留学生、无收入者等) 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1]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由外国人登记地的市区町村长发行后3个月以内的);
[2]在职证明书或营业执照等证明工作情况的文件(若是留学生时,需提交 在学证明书);

备注:
A.办理时间,材料进馆后5-7个工作日。
B.有效期3个月,成都领区范围:四川。


请必须认真阅读以下规定:
1、有效期和停留天数非法定承诺,仅供参考。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具体内容为准。
2、“预计工作日”为领事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操作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节假日、领事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有可能会出现延迟出签的情况或者要求申请人面试等特殊要求。
3、客人所持的护照有效期不能少于半年(即6个月)。
4、您所申请的签证是否能获得目的地国家的批准,取决于相关国家领事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本公司没有干预权和决定权,若发生拒签情况,签证费一概不退,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
5、申请者应在签证批准后再购买航班。凡因提前购买航班而签证未被批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本公司对此不负责任。
6、签证的签发日期一般是签证的申请日,签证一旦被签发其有效期将不再变更;申请者不应过早递交申请材料。若签证已过期,申请者须重新递交申请材料;申请者在领取签证时,应仔细核对签发日期及签证有效期。
7、因各国的领事馆和移民局是各自相对独立的部门,该国的移民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拒绝持有效签证的客人入境或者入境时决定其停留天数;请申请者应留意护照的入境章和批准的停留期限。


请点击下载签证表格:赴日申请表(商务、探亲访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