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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访友探亲签证资料

序 号

内         容

备注

1

护照或其他旅行文件,以及护照身份页复印件(北京:护照身份信息页复印件两份及护照签字页复印件一份;上海:护照身份信息页复印件两份),在签证过期后至少还有90天有效期。并有两张空白页。若曾经有护照,新护照签发不到一年,则需附带旧护照原件。

2

中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北京: 无需翻译;上海:需附翻译件)

3

户口本原件及所有复印件。(北京:无需翻译;上海:需附翻译件)

4

最近的护照尺寸的彩照(北京:一张;上海:两张)(白底两寸)

5

申请覆盖所有申根国签证时,需要提供旅行医疗保险证明,最低保额3万欧元。

6

如果申请探亲签证,请提供邀请人和申请人的家庭亲属关系公证书,该公证需经外交部认证

7

如果申请访友签证,请提供邀请人和申请人朋友关系的原件材料,如照片,信件,邀请或其他相关材料

8

经济担保-申请人过去3-6个月的银行记录单,无需存款证明.


9

申请人现如有工作:请提供公司/单位出示的证明信原件(英文或中文附英文翻译件)。证明信须用正式公函纸书写,相关领导签字,写明日期并加盖公章。内容须包含:
A.申请人工作单位的详细地址,电话及传真号;
B.证明信签字人的姓名,职务;
C.申请人姓名,职务,薪资及工作年限;
D.准假证明;
E.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0

无业人员:若已婚提供配偶的工作证明和经济收入证明,结婚公证书并经外交部认证

12

单身/离异/丧偶:其他正常收入证明。(股票,基金,商业保险,租赁合同等)

13

如果申请人自行承担在瑞典的费用,请提供银行记录单,在瑞典停留所需提供的最低资金为每天450瑞典克朗

14

如邀请人身在瑞典并作为经济担保人,请提供过去3个月内的固定收入证明。所需金额为每天450瑞典克朗

15

如邀请人居住在中国并邀请申请人一同赴瑞典旅行,请提供:
A.邀请人在中国的居住证复印件;
B.邀请人过去3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如邀请人的银行存折复印件或薪资证明等;
C.邀请人签字的证明信,如:如果你承担申请人的旅行费用并且居住在申根区。

16

申请人在申根国停留期间的住宿证明(申请人住宿的地址),申请人居住家庭的邀请函即一份填写详尽的邀请表,由瑞典方邀请人填写

17

瑞典方邀请人的身份证明即personbevis, 需为近3个月内开具的。
或瑞典方邀请人的护照首页及瑞典签证或居留卡的复印件一份。

18

如申请人未满18岁,请提供:
A.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B.学校英文证明原件。证明需包含学校详细地址,电话,申请人被准假的天数,校/院/系领导的名字及签字。

19

如果申请人未成年并单独或与父母双方中的一位共同旅行,请提供:
A.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同意旅行的公证书,该公证需经外交部认证, 如果父母不在中国, 请在居住国家办理相关材料。
B.该家庭成员关系或监护关系的公证书,该公证需经外交部认证

20

包含航班行程及返程信息的飞航班预订单。请注意不要在您没有获得签证前购买航班。(无需原件)

请必须认真阅读以下规定:
1、有效期和停留天数非法定承诺,仅供参考。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具体内容为准。
2、“预计工作日”为领事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操作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节假日、领事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有可能会出现延迟出签的情况或者要求申请人面试等特殊要求。
3、客人所持的护照有效期不能少于半年(即6个月)。
4、您所申请的签证是否能获得目的地国家的批准,取决于相关国家领事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本公司没有干预权和决定权,若发生拒签情况,签证费一概不退,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


请点击下载签证表格:瑞典签证资料表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