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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个人旅游签证资料

序号

内              容

备注

1

个人资料表

2

护照原件(有效期不少于六个月并有连续三页以上空白页)
旧护照原件(如适用)

3

近期2寸白色背景的彩照2张

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

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7

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8

申请人工作单位证明原件(英文)
由雇主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姓名、护照号码、职务、任职时间、月收入和允许其因赴德请假的证明原件
明谁将承担申请人在德国和申根区期间所有费用
该证明材料上须标明雇主的地址、联系方式,加盖公司印章
须写上开具该证明的负责人的职务、姓名并由其签字写。(公司派遣函必须由公司管理人员亲笔签名。)
若退休,提供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学生,提供学生证,在读证明(须包含:个人信息,学业期限及预计毕业时间,准假时间;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及职位;学校盖章)

9

在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0

申请人资产证明
近6个月银行流水单,需显示申请人姓名及银行盖章
近6个月信用卡账单
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车辆登记证或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10

最近六个月工资单、退休金或养老金复印件

13

酒店订单

14

往返航班订单

15

行程

16

境外医疗保险原件

17

未满18周岁申请人,需提供:
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不同行一方的同意书的公证书(由外交部认证)
家庭关系或监护关系公证书(由外交部认证)

备注:
A.办理时间,材料进馆后5-7个工作日
B.有效期、停留期根据申请人行程时间由领馆决定,最长不超过3个月
C.成都领区范围:云南、贵州、重庆、四川(居住地或常住地)

请必须认真阅读以下规定:
1、有效期和停留天数非法定承诺,仅供参考。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具体内容为准。
2、“预计工作日”为领事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操作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节假日、领事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有可能会出现延迟出签的情况或者要求申请人面试等特殊要求。
3、客人所持的护照有效期不能少于半年(即6个月)。
4、您所申请的签证是否能获得目的地国家的批准,取决于相关国家领事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本公司没有干预权和决定权,若发生拒签情况,签证费一概不退,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
5、申请者应在签证批准后再购买航班。凡因提前购买航班而签证未被批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本公司对此不负责任。
6、签证的签发日期一般是签证的申请日,签证一旦被签发其有效期将不再变更;申请者不应过早递交申请材料。若签证已过期,申请者须重新递交申请材料;申请者在领取签证时,应仔细核对签发日期及签证有效期。
7、因各国的领事馆和移民局是各自相对独立的部门,该国的移民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拒绝持有效签证的客人入境或者入境时决定其停留天数;请申请者应留意护照的入境章和批准的停留期限。


请点击下载签证表格:德国签证资料 附件.doc